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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关于调整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试安排的通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调整江苏考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排(原定9月11、12日举行),施行停考。在江苏考区报名成功参加2021年度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所缴纳的报考费用无需另行提出退费申请即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参加2020年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因停考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报考地区号+12333)。

江苏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0〕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30日

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为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住建部通知: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6月30日前主动申请延期,否则将失效,继续教育施行承诺制

刚刚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北京、上海、浙江、海南等4个地区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

(一)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1、自2021年2月1日起,试点地区启用电子证书(具体示例及说明见附件1),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具体式样见附件2)。同时,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章,作为电子证书有效签章。

2、电子证书与纸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纸质证书仍继续发放。

(二)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

1、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3)。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自2021年7月1日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专业失效。

2、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3、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截至65周岁当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盾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建法〔2021〕1号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盾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明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提升工程质量,根据工程建设现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盾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附件:《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盾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办法》.doc

重磅 | 刚刚人社部公示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建造师/监理/造价等证书榜上有名

关于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进行公示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情况,拟对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拟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其中,准入类31项,水平评价类27项。现将调整后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月19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zjszhichengchu@163.com

附件:《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2020年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第50号土建施工)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土建施工)初级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的规定,经复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5日

评审服务机构: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12333

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2020年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第35号建筑工程设计)

2020年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第35号建筑工程设计)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建筑工程设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安敬艳等1330人(名单附后)通过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根据《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的规定,经复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5日

评审服务机构: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12333

附: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请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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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示(第33号环境保护)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环境保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安敬艳等1330人(名单附后)通过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根据《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的规定,经复核,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