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发[2013]37号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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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3〕9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主申报参加相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一)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
(二)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三)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四)凡专科或中专毕业后,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药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
考试科目 ? |
考试时间 ? |
2013年11月3日? |
各专业基础与实务 ? (详情见附件) ? |
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具体时间安排请见准考证 |
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作答要求请见附件。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可取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的《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按照 “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12年度成功报考过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2013年度报考专业不变的报考人员。是否成功报考以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为标准。“首次报考人员”是指“非首次报考人员”范畴以外的报考人员。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
须于2013年6月1日至6月2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直接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
1、须于2013年6月1日至6月2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2013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要求格式为.jpg,大小为10-2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上传一致的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盖章(如本人档案未存放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由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4、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13年6月 19日至21日到北京建工培训中心(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建工培训中心院内;联系电话:64165149,64177528)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6月27日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阅。
(三)考试大纲相关事宜
1、非首次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2、首次报考人员在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四)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附件: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5月28日
附件: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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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
专业 ? |
考试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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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图书资料 |
《图书资料专业基础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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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群众文化 |
《群众文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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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档案 |
《档案专业基础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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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卫 生 (药 学) |
《中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
初级(药师) |
《西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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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
初级(药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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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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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质勘探与矿山 |
《地质勘探专业基础与实务》 《矿山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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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测绘 |
《测绘专业基础与实务》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基础与实务》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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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冶金 |
《冶炼专业基础与实务》 《轧制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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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化工 |
《有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无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高分子化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化学分析专业基础与实务》* 4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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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热能 |
《燃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供热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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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
专业 ? |
考试科目 ? |
10 |
制冷空调 |
《制冷空调专业基础与实务》 |
11 |
机械 |
《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 |
12 |
汽车 |
《汽车专业基础与实务》 |
13 |
电气 |
《电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
14 |
电力 |
《电力专业基础与实务》* |
15 |
电子 |
《电子技术专业基础与实务》 |
16 |
仪器仪表 |
《仪器仪表专业基础与实务》 |
17 |
广播影视 |
《广播影视专业基础与实务》 |
18 |
交通运输 |
《交通工程专业基础与实务》 |
19 |
建筑设计 |
《建筑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 |
20 |
建筑结构设计 |
《建筑结构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 |
21 |
土建施工 |
《建筑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
22 |
道路与桥梁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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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装饰装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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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公用设备施工 |
《公用设备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
25 |
建材 |
《建材专业基础与实务》 |
26 |
林业 |
《林业专业基础与实务》 《果树专业基础与实务》 《园林绿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27 |
水务 |
《水利专业基础与实务》* 《城市给排水及水处理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28 |
水产 |
《水产专业基础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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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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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
专业 ? |
考试科目 ? |
29 |
纺织 |
《纺织专业基础与实务》 《染整专业基础与实务》 《服装制作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30 |
食品 |
《食品专业基础与实务》 |
31 |
制药 |
《中药制药专业基础与实务》 |
《西药制药专业基础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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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环境保护 |
《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 《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33 |
标准化与计量 |
《标准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计量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34 |
城市规划 |
《城市规划专业基础与实务》 |
35 |
农作物 |
《农作物栽培育种专业基础与实务》 |
36 |
畜牧兽医 |
《畜牧专业基础与实务》* 《兽医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37 |
新闻 |
《新闻专业基础与实务》 |
38 |
文物博物 |
《文物鉴定专业基础与实务》 《博物馆专业基础与实务》 《考古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注:考生应考时可使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其中带“*”的考试科目为全客观试题,使用机读答题卡作答,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其余科目为主客观结合试题,采用纸笔方式在试卷上作答,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