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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3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发[2013]37号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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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3〕9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主申报参加相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一)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

  (二)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三)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四)凡专科或中专毕业后,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药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2013年11月3日?

各专业基础与实务 ?

(详情见附件) ?

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具体时间安排请见准考证

  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作答要求请见附件。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可取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的《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按照 “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12年度成功报考过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2013年度报考专业不变的报考人员。是否成功报考以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为标准。“首次报考人员”是指“非首次报考人员”范畴以外的报考人员。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

  须于2013年6月1日至6月27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直接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

  1、须于2013年6月1日至6月2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2013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要求格式为.jpg,大小为10-2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上传一致的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盖章(如本人档案未存放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由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4、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13年6月 19日至21日到北京建工培训中心(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建工培训中心院内;联系电话:64165149,64177528)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6月27日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阅。

  (三)考试大纲相关事宜

  1、非首次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2、首次报考人员在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四)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附件: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5月28日

  附件: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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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  ?

考试科目 ?

1

图书资料

《图书资料专业基础与实务》

2

群众文化

《群众文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3

档案

《档案专业基础与实务》

4

卫 生

(药 学)

《中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初级(药师)

《西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中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初级(药士)

《西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5

地质勘探与矿山

《地质勘探专业基础与实务》

《矿山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6

测绘

《测绘专业基础与实务》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基础与实务》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7

冶金

《冶炼专业基础与实务》

《轧制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8

化工

《有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无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高分子化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化学分析专业基础与实务》*

4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9

热能

《燃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供热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序号 ?

专业  ?

考试科目 ?

10

制冷空调

《制冷空调专业基础与实务》

11

机械

《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

12

汽车

《汽车专业基础与实务》

13

电气

《电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14

电力

《电力专业基础与实务》*

15

电子

《电子技术专业基础与实务》

16

仪器仪表

《仪器仪表专业基础与实务》

17

广播影视

《广播影视专业基础与实务》

18

交通运输

《交通工程专业基础与实务》

19

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

20

建筑结构设计

《建筑结构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

21

土建施工

《建筑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22

道路与桥梁施工

23

装饰装修施工

24

公用设备施工

《公用设备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25

建材

《建材专业基础与实务》

26

林业

《林业专业基础与实务》

《果树专业基础与实务》

《园林绿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27

水务

《水利专业基础与实务》*

《城市给排水及水处理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28

水产

《水产专业基础与实务》

?

?

?

序号 ?

专业  ?

考试科目 ?

29

纺织

《纺织专业基础与实务》

《染整专业基础与实务》

《服装制作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30

食品

《食品专业基础与实务》

31

制药

《中药制药专业基础与实务》

《西药制药专业基础与实务》

32

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

《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33

标准化与计量

《标准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计量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34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专业基础与实务》

35

农作物

《农作物栽培育种专业基础与实务》

36

畜牧兽医

《畜牧专业基础与实务》*

《兽医专业基础与实务》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37

新闻

《新闻专业基础与实务》

38

文物博物

《文物鉴定专业基础与实务》

《博物馆专业基础与实务》

《考古专业基础与实务》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注:考生应考时可使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其中带“*”的考试科目为全客观试题,使用机读答题卡作答,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其余科目为主客观结合试题,采用纸笔方式在试卷上作答,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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