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等事项全过程网上办理的通知京建发〔2019〕416号
京建发〔2019〕4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务管理工作流程进行调整,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事项采取个人网上申报、企业网上审核、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审批的方式。
二、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包括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人员。
三、全过程网上办理业务范围包括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证书打印、证书变更、证书注销、证书出京、证书进京、证书续期和法人增发等事项。
四、全过程网上办理实施后,因社保比对不一致等原因,网上未获批准的证书变更、证书注销、证书出京、证书进京和法人增发等事项,本人有异议的,持申报材料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话:89150138;网上未获批准的考试报名和证书续期事项,持申报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办理,电话:55598091。
五、申报表须由本人承诺并签字,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企业应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资料办理相关业务的,一经查实将撤销已批准决定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关业务,并按照市政府审改办《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京审改办发〔2018〕10号)要求,涉及企业的将数据归集到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涉及公民的将数据归集到北京市个人信用平台。
六、2019年12月1日前已经申请的业务,按原流程办结; 2019年12月1日起,考核报名和变更业务开始试行全过程网上办理;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续期工作试行全过程网上办理。办理流程详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办事指南。
七、此前我委所发通知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12日